合同编号: 广东佛山三水大桥维修加固工程 钢材采购合同 甲方(购货方):中铁大桥(南京)桥隧诊治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佛山市顺德区特博钢管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07月 2 广东佛山三水大桥维修加固工程 钢材采购合同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中铁大桥(南京)桥隧诊治有限公司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佛山市顺德区特博钢管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 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等 表1:标的详细信息表 编号 1 2 标的名称 规格/mm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7650×150×6 块/t 730/41.78 3830 160017.4 7895×150×6 块/t 365/21.56 3830 82574.8 Q345钢板 8295×150×6 块/t 365/22.66 3830 86787.8 HRB400 螺纹钢 运费 t 86 40 3440 加工费 t 86 400 34400 12 t 33.7 4110 138507 运费 t 33.7 200 6740 合计 512467 备注 1.钢材单价为 2017年7月 6日基准价; 2.钢板数量包 含材料边角 料。 暂定合同价 特别约定: (1) 本合同实行固定单价(含增值税税金)方式,即在本合同 有效期内标的单价不变。 1 (2) 本合同中Q345钢板和HRB400螺纹钢价格为2017年7月 6日的韶钢和鞍钢基准价基础上加运费、加工费、利润以及所有明示或者暗示的费 用,合同结算单价以签订合同生效日当天基准价基础上加运费、加工费、利润以及 所有明示或者暗示的费用。 (3)标的物验收计量:理论计重,以交货时实际签收数量为准,必须由甲乙 双方指定联系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 第二条 产品的规格、技术标准及其它要求 2.1乙方提供的钢材必须符合《广东佛山三水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 中该部分对应的规格、质量及技术要求。 2.2乙方提供钢板质量均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和 《低合金高强结构钢》GB/T 1591的规定;基本性能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 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 2.3乙方提供的钢筋必须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的要求,并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质量证明书,不符合上述规范要求而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4对于乙方所发出的表面锈蚀、腐蚀、油渍、规格误差超规范以及影响工程 使用的钢材(对于上述质量问题的判断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业主、监理方出具 书面意见),甲方有权拒绝材料进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5乙方所提供的钢材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需方的抽检。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 3.1交货时间:依据甲方供货要求按时交付。 3.2钢板交货地点为: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虹岭一路御康机械厂。 3.3钢筋交货地点为:广东佛山三水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施工现场。 2 第四条 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 4.1标的由乙方送货(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4.2运输方式:汽运; 4.3现场卸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产品的交付 5.1乙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 (1) 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2) 产品检验报告; (3) 产地来源证明; (4) 其他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 5.2乙方提供了任何上述文件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 签收与验收 6.1入库签收 签收标准:型号、规格、数量正确,包装完好,资料齐全。 甲方指定 彭伟林 (电话:13357702052)作为标的物的签收人。甲方签收 人应在收到货物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乙方指定送货人同时在货物签收单 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唯一法律依据。 甲方对货物的入库签收并不影响乙方对产品本身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6.2验收 依据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抽检的各项指标均需满足国家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第七条 产品异议 7.1甲方就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等外观特征的异议期为签收后7天内。 7.2甲方就产品内在质量问题的异议期为:从完工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期 3 起算 2 年。 7.3甲方就产品内在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异议必须 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 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对于甲 方提出的书面质量异议,乙方必须正式签收,并应在 7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 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7.4乙方对甲方的书面质量异议提出不同意见的,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则双方共同派员到国家规定的有资质的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双方须无条件 认可该机构的检测结果。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及时更换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无质量问题,检测费用及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货款的结算、支付时间及方式 8.1结算数量:以甲方指定签收人和乙方指定送货人共同签字的签收单为准。 其它任何凭证都不能成为确认供货数量的依据。 甲方验收前任何在生产、加工、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及货物自然 损耗数量均不计入结算数量。 8.2合同价款由甲方 分期 支付给乙方。支付比例和时间如下: (1) 合同签订后 7天内支付货款的50%; (2) 货物在最后一批货发出前支付货款的50%; (3) 甲方支付完合同价款后,乙方须提供全额合同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3支付方式:汇款或转帐。 第九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9.1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甲方逾期付款,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的 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9.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 应当按质论价,重新商定价格;如果甲方拒绝利用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或要求 更换。 9.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 4 失。 9.4严格按乙方提供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使用。 9.5甲方须提前向乙方下达供货要求(供货时间、数量)。 第十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0.1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提供甲方所需数量的合格产品,并发货到 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 10.2乙方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负责,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材料的使用要求而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乙方概不 负责。 10.3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质检书)应随货物同行,特殊情况发货后 4 天内 必须送达。 10.4乙方不能交货(逾期交货超过 2 天视为不能交货,或者有证据表明乙方 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0 %的违约金。 10.5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除 应照数补交外,还应向甲方按逾期交货货款每日 5 %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并承担 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如甲方不再需要的,本合同或本次订单视为解除。甲方依法解 除本次订单或本合同时,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0.6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10.7产品错发到货地点,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还应承担 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 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 5 方可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13.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彭伟林(13357702052)为 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邢福智(13450592923)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负责进行双方意见的交流; (2) 对项目的开展进行安排管理、及时反馈对方的要求。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 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3.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承 担。 13.3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货物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 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货物相关的技术服务。 13.4未拆封的合同标的,甲方可按合同价退还乙方,乙方不得拒收。 13.5本合同未约定事项,按《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至双方 履行完各自义务时止。 第十五条 特别约定的效力 本合同中特别约定条款的效力优先于其它条款。 以下无正文。 6 甲 方: 中铁大桥(南京)桥隧诊治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乙 方: 佛山市顺德区特博钢管有限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南京市高新区磐能路8号 地 址: 邮 编: 210061 邮 编: 电 话: 025-58744609 电 话: 传 真: 025-83374609 传 真: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交通银行南京高新开发区支 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开户银行: 行 有限公司乐从小冲分理处 3200066180180100060 账 号: 账 号: 05148800032412 54 9132019166069304 纳税人识别号: 1H 开户银行: 7
钢材采购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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