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外商投资企业)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 性质: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住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临时工 □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关规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 为本公司员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 ,同意签订本 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作任务及工种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 作)需要在 岗位,承担 工作任务,为 工种,因生产 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认为难以适应调整的岗位、工 种,可申请离职。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国 内或国际地区出差,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派驻乙方在其他地点工作。 第二条 合同期和试用(熟练)期 1.合同期从 个月(天),自 年 年 月 月 日至 日至 年 年 月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为 日,试用(熟练)期满,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合格者定级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辞退(延期不 得超过三个月)。如过期不考核,视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届满,经双方 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 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包 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 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 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 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 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 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 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 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3)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 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 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 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 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 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6)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 分的; (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 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第三条 劳动时间、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劳动时间:每周实行 日工作制,每日为 小时制,每月预计加班 小时,月加班时间不超过 36 小时。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 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 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 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2.劳动报酬: (1)按规定甲方结汇后的职工工资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现行有关规定办 理实行,根据乙方的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工作(业务)性质,暂定为每日 工资 元× =月工资 元(大写: 资数额的 80%)。晋级加薪每年的月工资增 元)(试用期工资为上述约定工 元至 元不等。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可在本合同双方约 订栏中约定,甲方因故停工连续 乙方 元(大写: 天以上,或月累计 天以上,每天发给 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甲方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 每月 日为发薪日,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按拖欠工资的 %赔偿乙方 损失。 (2)奖金:应按单位的经济效益和乙方的劳动贡献定,一般每月 (大写: 元)至 元(大写: (3)加班工资:法定节日为 元 元);年终奖金每年视效益另定。 %。公休假日和平时为 (22 时至次日 6 时)工作的,每班发给 %。从事夜间 元作为夜餐津贴。 3.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必须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 规定缴纳保险金(临时工的社会保险每月自付 元(大写: 元),先由 甲方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临时工不享受待业保险待遇,在未实行工 伤保险前及甲方没有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时,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伤、残、亡 的,按现行规定、办法执行); (2)乙方在合同期患疾病或合同期满但在治疗期内的,甲方应根据其工龄 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例的工资:根据其工龄或累计投保工龄发给一定比 例的工资: 年以下的 年为 元(大写: %, %; 年至 年以下的 年为 %, 年至 %,其医药费报销 %,或每月发给乙方 元)包干使用。需住院治疗的应经公司批准,其住院的医药费 应实报实销; (3)乙方为已婚女工的,产假期间甲方发给 100%的月工资及生活补贴和 全勤奖; (4)在合同期内,乙方服务每满一年,甲方应根据有关规定每年为其安排 探亲假一次,共 天,夫妻生活在一地,与父母异地的,每满四年为其安排 探亲假一次,共 天。临时工在甲方工作满一年以上再续签合同的可安排探 亲假,其探亲假为 天;满一年以上的,每年探亲假为 天,在批准探亲 期间,均发给月工资及各种补贴(不影响年终奖);路费按规定报销或实行包 干制; (5)法定节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假天数视 为有薪假期;如超过几天数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4.政治待遇:乙方在合同期间,有权参加员工大会和经选举的员工代表大 会,参加政治活动、技术文化学习、评选先进、晋级提拔及申请参加工会、党、 团组织。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情况下,甲方应允许乙方参加上述组织的活 动。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生产厂地和生产工具,乙方个人专用工具应妥善保 管,丢失应按使用年限折旧赔偿。 2.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岗位工作需要发给劳动保护用品: 丢失不补;保健食品(费): 。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自付。如房租按商品化 标准收取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 元(大写: 方自行解决住房的,甲方应给乙方住房补贴。每月为 元);如乙 元(大写: 元)。 4.膳食:甲方自办食堂的,按饭菜成本收费;不办食堂,在外搭膳的,所 需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甲方给乙方膳食补贴每月 元(大写: 元)。 第五条 劳动纪律 1.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 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决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 资产。 2.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或修改适用于乙方的 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阅读、理解并予以严格遵守。如 果乙方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 至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劳动纪律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 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并有权依法对乙方工资进行扣减。 乙方在合同期必须遵守如下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爱护单位财产,不得无故损坏,不得贪污、盗窃单位财物; (4)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看无关书报; (5)保质保量(合理的)完成当班、当月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6)听从指挥,服从调配,不得打、骂、吵闹,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7)有事要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主张。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及其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符合本合同本条下述第 3 项和第 5 项规定的; (3)乙方试用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本人不愿意供职的; (4)乙方患病(不含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经治疗不能复工或调整工作 岗位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5)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重整(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 (6)甲方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经劳动主管部门确认无法调 剂的富余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产; (2)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处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 的; (3)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甲方声誉的; (4)有贪污、赌博、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尚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第 3 项所列情形的; (2)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未能治愈恢复健康的; (3)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或哺乳期内的; (5)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探亲在规定假期内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辞职: (1)调整工种后所从事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特长的; (2)人格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的; (3)甲方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分割工人合法权益 的; (5)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的保护 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6)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7)经有关部门批准,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定居的。 6.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或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并按有关程序解除或续订合同手续。 7.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 根据其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对方直接经济责任;如赔偿培训费或补偿给对 方 个月工资。 8.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发给补偿金: (1)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 (2)依本合同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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