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摄制电视剧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 立并有权摄制或与他人共同投资摄制电影电视的公司法人。_________(以下简 称乙方)为_______(国家或地区)合法成立并有权投资和从事影片摄制的独立 公司法人。 2.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繁荣电视剧创作,甲乙双方决定联合制作 _____ __集电视剧《_________》(外文名称《_________》,下称电视剧)。 3.甲乙双方联合摄制电视剧的立项申请已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 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并取得准予拍摄的批复。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 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电视剧投资预算及合作方式 电视剧总投资预算初步确定为¥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每集为¥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① 联合制作,系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共派主创人员、共同分享利益及共同 承担风险的电视剧制作方式; ② 协作制作,系指由乙方出资并提供主创人员,在境内拍摄全部或部分外 景,甲方提供劳务或设备、器材、场地予以协助的电视剧制作方式; ③ 委托制作,系指乙方出资,委托甲方在境内制作的电视剧制作方式。 第二条 投资方式 以上投资款,支付至双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 ,帐号: 。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双方即付定金 元(大写: )。如果一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书,并与第三 方签订类似合同书。 项目确定《拍摄许可证》取得后,开机前 周内,甲、乙双方即付清投资 余款,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三条 剧本和生产许可 (一)本剧前期创意、剧本写作等主要创作要素由 _________(甲方/乙 方)提供,经甲、乙双方同意,并获中国广电总局批准拍摄; (二)双方一致同意,本剧经中国广电总局批准立项后,将严格按照审查 通过的剧本拍摄,不得随意进行实质性的改动。确需对剧名、主要人物、主要 情节和剧集长度等进行改动的,需征得双方同意,并报送广电总局重新审批; (三)甲方承担并办理与本片有关的合拍申请、报批电视剧送审、取得发 行许可证的相关手续。审查电视剧及取得发行放映许可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 预先支付(仅包括管理部门按正式文件规定收取的剧本审查、节目立项、双片 审查费用,必须提供有效证明); (四)本片在艺术处理上应符合中国国情,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四条 摄制组人员组成 (一)电视剧的摄制组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 (二)双方商定电视剧出品人甲方为 (三)电视剧的导演为 (四)本片演员均由 ,乙方为 ,编剧为 ; ; (甲或乙)方指定并提供,经另一方同意,并 按规定程序将有关资料报批; (五)摄制组全体人员、设备及重要拍摄场地的安全进行保险,保险费由 摄制组承担。 第五条 拍摄和后期制作 (一)电视剧的拍摄周期,甲、乙双方商定自 成; 1.开机时间: ; 2.停机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底完 3.出片时间: (二)电视剧的拍摄地点为 。 。如根据剧情需要移至其他地点拍摄,甲、 乙双方应协商确定。 (三)电视剧在中国内地拍摄期间,摄制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法规,尊重拍摄地风俗习惯。 第六条 专职负责人 甲方委派 、乙方委派 作为专职负责人参加电视剧的拍摄,由其 全权负责拍摄电视剧的日常管理工作;财务支出的票据和其他财务报销单据, 均需取得该被委派的两名专职负责人的共同签字确认。 专职负责人的酬金享受本片制片待遇(甲方/乙方详列工作内容及薪酬标 准)。他们在协助协调本片拍摄的各项工作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电讯等费 用由摄制组承担,实报实销。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任何一方变更专职负责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专用帐户的设立和监管 双方委派的专职负责人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工作,并于本合同生效 之日起 日内开立联合摄制电视剧专用账户,该账户随拍摄工作的完成(包括 应要求修改补拍工作的完成)统一结算后即予废止。对于专用帐户由双方委派 的专职负责人共同管理,以监督投资双方资金的投入及支出情况。专用账户资 金的支取程序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八条 财产及权利归属 联合摄制电视剧所形成的全部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及其衍生权利,除甲乙 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甲乙双方共有。 其中,无形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著作权、商业运作、电视剧宣传推广 过程中衍生出来的其他具有财产性质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 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 因联合摄制电视剧获得的利润或形成的亏损净值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甲乙 双方之间按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所谓净值,指联合摄制电视剧的总收入(包 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总和)减去拍摄电视剧的支出总额。计算净值时,所 有列支项目必须是为拍摄电视剧直接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的项目。 所有应缴税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进行,由甲乙双方按约定 的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电视剧利润的分配或损失的承担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 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条 财务与会计 甲乙双方应在电视剧的主要拍摄地点保存有关的运营情况的账簿和会计记 录。账簿与会计记录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应当报送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受委派的专职财务人员有义务向 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派的专职负责人提供定期财务报表(包括月报、 季报和年报)和特殊情况下的应要求提供的临时报表。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派的专职负责人有权在不妨碍电视剧摄制工作 进展的情况下可随时阅览、检查及核实会计帐簿以及其它会计记录。 第十一条 财务结算 甲乙双方应按会计年度,做到一年一结账。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应就联 合摄制电视剧做一份全面准确的会计结算。该年度会计结算应当确定本会计年 度内的利润或亏损的净值,并视具体情况将其按规定的比例记录在会计账簿的 贷方或借方上。 在年度会计结算时,若联合摄制专用账户资金总额超过拍摄工作所需储备 资金总额的,应当由甲乙双方按照约定进行分配。任何一方对合资拍摄项目负 有债务的,应当首先从其应得分配额中针对其债务予以冲抵。 第十二条 署名权 电视剧拍摄完成后,由甲方负责报送相应电视剧审查机构审查,乙方应予 以协助。若电视剧能够经过电视剧审查机构的审查并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 证》,甲乙双方、制片人、编剧、导演、演员等演职人员以及鸣谢单位等在电 视剧字幕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 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由于署名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争 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 第十三条 保证 甲方: 1 .甲方为一家 依 法注册 、合法 存续 并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 种)》的电视剧制作单位。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 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 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注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 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 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竞业禁止 在保证为本联合摄制的电视剧投入必须的时间、资金及履行其他相关义务 的前提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参与此电视剧以外的独立于对方当 事人的其他任何类型和性质的电影、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的商业营运,但不得参 与与此电视剧有竞争的电视剧和电视节目的投资项目。 一方参与上述商业运营,无须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对其在该商业运营上的 所得拥有绝对所有权,同时亦无须给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商业投资的机会。任 何一方当事人皆不得因此向对方当事人主张任何权利。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2.甲乙双方依据其本国法律破产、解散或被吊销法人资格 3.甲乙双方被依法吊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第十六条 合同的终止 甲乙双方约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履行: 1.本合同规定的合同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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